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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氣經(jīng)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流程
發(fā)布日期:2023-07-07 信息來源:凌源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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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請人提交資料
1、申請表
2、改動方案
3、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和經(jīng)辦人身份證明;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組織機構(gòu)代碼證、稅務登記代碼證等相關證照。
二、申請人提供的資料經(jīng)審核合格后當日受理(不合格當日退回),7個工作日報局長審簽。需專家鑒定、評審、監(jiān)測等時限除外。
三、依據(jù):《城鎮(zhèn)燃氣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83號)
四、責任科室姓名:凌源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責 任 人:段志軍
聯(lián)系電話:6986082
關于xxxx有限公司燃氣項目審查的批復意見
凌源xx有限公司:
你公司關于《xxxx》收悉,鑒于xxx情況,經(jīng)研究,意見如下:
一、xxxxx;
二、xxxxx;
三、xxxxx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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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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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意見。
凌源市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
20xx年xx月xx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