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總體情況
(一)高度重視,政務公開工作體系體制健全
為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,我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,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政府政務公開辦公室,負責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、監(jiān)督和協(xié)調工作。各鄉(xiāng)鎮(zhèn)街、市直各部門單位分別設有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,明確專兼職工作人員,負責本單位政務公開工作的具體實施。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全市領導班子目標考評管理體系中,激發(fā)了各部門單位的工作熱情。
我市政務公開工作體制完善,制發(fā)了一系列制度保障政務公開工作有序進行。一是認真貫徹落實省、市關于政務公開工作的要求,結合我市工作實際,制發(fā)了《關于表彰全市2018年度政務公開工作先進單位及先進個人的決定》《關于開展全市第十三屆“5·15政務公開日”活動的通知》《關于征求<凌源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> 意見建議的函》《關于印發(fā)凌源市2019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》《關于做好全市2019年政務公開專項檢查迎檢工作的通知》《關于開展2019年政務公開、政務信息報送工作考核驗收的通知》等一系列文件,確保省、市決策部署有效貫徹落實。二是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、依申請公開、保密審查、考核評議等工作制度,政務公開辦負責人列席政府常務會議、市長辦公會議制度形成常態(tài)化,組織利益相關方、公眾、專家、社會媒體等代表列席相關會議、定期檢查政務公開平臺建設,監(jiān)督公開情況,切實做到了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及時公開。
為弘揚先進樹立典型,我市經(jīng)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,對在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中取得優(yōu)異成績的單位和表現(xiàn)突出的個人予以表彰,制發(fā)文件并頒發(fā)獎牌和榮譽證書,號召其他部門單位和負責政務公開工作的人員要以先進典型為榜樣,激勵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,有效地推動了政務公開工作的開展。
(二)有條不紊,常規(guī)性工作有序推進
1、認真做好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工作
按市級要求及時報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結與報表,并重新修訂完善了《凌源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》、政府信息公開目錄,對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及聯(lián)系方式進行重新梳理,對依申請公開的受理、答復、歸檔等各項工作流程進行了規(guī)范。組織鄉(xiāng)鎮(zhèn)街和部門單位編制與發(fā)布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,共70家單位通過政府網(wǎng)站公布了本部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。部門、單位通過政府網(wǎng)站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000余條,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300余條。我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06件,因依申請公開引起的訴訟15件。
2、充分發(fā)揮各類信息公開平臺作用
利用政府網(wǎng)站、政府信息查詢中心、廣播電視、報刊、服務中心窗口、微信公眾平臺、新聞發(fā)布會推進公開已成常態(tài)。目前已召開6次政府例行新聞發(fā)布會,就供水工作情況、市營商局“重強抓”專項行動目標的新舉措和營商環(huán)境建設領域的新政策解讀、凌源市全面推開“證照分離”改革政策解讀、凌源市城鄉(xiāng)低保提標政策解讀、調整完善朝陽市健康扶貧政策實施意見解讀情況、《遼寧省優(yōu)化營商環(huán)境條例》和《遼寧省推進“最多跑一次”規(guī)定》解讀情況等向社會公布,組織綜合執(zhí)法局、稅務局、自然資源局、司法局4家單位走進利民熱線直播間,引發(fā)了很好的社會反響。
3、組織開展“5?15政務公開日”活動
我市嚴密部署第十三屆“5?15政務公開日”活動,制定下發(fā)了《關于開展全市第十三屆“5·15政務公開日”活動的通知》,在《凌源市報》主要版面刊載了市委副書記、市長于仁禮同志《銳意進取 聚力攻堅 扎實推進“重、強、抓”專項行動落實落地》的署名文章。15日當天,30余個部門單位在指定地點進行現(xiàn)場辦公,解答市民政策咨詢等問題,通過懸掛條幅、擺放宣傳板、發(fā)放宣傳冊等形式宣傳政府信息公開條例,“重實干、強執(zhí)行、抓落實”專項行動落實落地情況,涉企政策等。市政府辦主任李利國同志親臨活動現(xiàn)場指揮、指導,各部門單位也由主要領導親自帶隊走上街頭,與市民對話,解答其疑難問題、了解征求意見建議,并將相關咨詢問題記錄下來,以備分析整理。整個活動出動工作人員180余人,共接待了1500余人次的政策咨詢,全部給予了細致耐心的講解,發(fā)放宣傳資料達28000余份。全市30個鄉(xiāng)鎮(zhèn)街分別在本轄區(qū)舉辦了戶外宣傳活動。
4、全面推進行政決策公開、執(zhí)行公開、管理公開、服務公開、結果公開和重點領域信息公開
圍繞機構職責、決策部署、放管服改革、市場監(jiān)管情況、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、公共資源配置、社會公益事業(yè)、精準脫貧工作,以及財政資金預決算、環(huán)境保護、就業(yè)創(chuàng)業(yè)、政策解讀等領域,細化目錄標準和內容規(guī)范,逐項分解到主管單位,發(fā)揮牽頭單位作用,加強工作推進,持續(xù)深化信息公開。
二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
第二十條第(一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本年新 | 本年新 | 對外公開總數(shù)量 | |
規(guī)章 | 0 | 0 | 0 | |
規(guī)范性文件 | 1252 | 793 | 1097 | |
第二十條第(五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
行政許可 | 386 | 0 | 11778 | |
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| 253 | 0 | 1078 | |
第二十條第(六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處理決定數(shù)量 | |
行政處罰 | 698 | 0 | 2678 | |
行政強制 | 103 | 0 | 48 | |
第二十條第(八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上一年項目數(shù)量 | 本年增/減 | ||
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 | 216 | 增39 | ||
第二十條第(九)項 | ||||
信息內容 | 采購項目數(shù)量 | 采購總金額/元 | ||
政府集中采購 | 103 | 77612072 |
三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
(本列數(shù)據(jù)的勾稽關系為: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,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) | 申請人情況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組織 | 總計 | |||||||
商業(yè)企業(yè) | 科研機構 | 社會公益組織 | 法律服務機構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76 | 0 | 0 | 0 | 1 | 29 | 106 | ||
二、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(shù)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三、本年度辦理結果 | (一)予以公開 | 11 | 0 | 0 | 0 | 1 | 13 | 25 | |
(二)部分公開(區(qū)分處理的,只計這一情形,不計其他情形)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|
(三)不予公開 | 1.屬于國家秘密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1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規(guī)禁止公開 | 3 | 0 | 0 | 0 | 0 | 0 | 3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穩(wěn)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1 | ||
4.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| 7 | 0 | 0 | 0 | 0 | 1 | 8 | ||
5.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| 1 | 0 | 0 | 0 | 0 | 0 | 1 | ||
6.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| 2 | 0 | 0 | 0 | 0 | 0 | 2 | ||
7.屬于行政執(zhí)法案卷 | 19 | 0 | 0 | 0 | 0 | 0 | 19 | ||
8.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| 2 | 0 | 0 | 0 | 0 | 0 | 2 | ||
(四)無法提供 | 1.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| 24 | 0 | 0 | 0 | 0 | 0 | 24 | |
2.沒有現(xiàn)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| 4 | 0 | 0 | 0 | 0 | 0 | 4 | ||
(五)不予處理 | 1.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復申請 | 2 | 0 | 0 | 0 | 0 | 1 | 3 | ||
3.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六)其他處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12 | 12 | ||
(七)總計 | 76 | 0 | 0 | 0 | 1 | 29 | 106 | ||
四、結轉下年度繼續(xù)辦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、行政訴訟情況
行政復議 | 行政訴訟 | |||||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未經(jīng)復議直接起訴 | 復議后起訴 | ||||||||
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結果維持 | 結果糾正 | 其他結果 | 尚未審結 | 總計 | |||||
0 | 0 | 0 | 1 | 1 | 10 | 0 | 4 | 1 | 15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
2019年,我市在政府信息公開、政務公開方面做了一定工作,取得了一些成效,但距離上級要求和群眾期望還有差距,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:一是個別鄉(xiāng)鎮(zhèn)街、部門單位對政務公開工作重視不夠、信息發(fā)布主動性不強、時效性不足;二是個別鄉(xiāng)鎮(zhèn)街、部門單位信息發(fā)布渠道不暢通;三是政府信息公開渠道還需要不斷豐富和拓展。
下一步工作安排:
(一)加強學習培訓,進一步增強政務公開工作能力
深入學習貫徹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,進一步提高對推進政務公開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,增強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。同時進一步加強政務公開系統(tǒng)人員相關知識的培訓,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工作技能,不斷增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能力,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與網(wǎng)上辦事的有效結合,以政務公開帶動辦事公開,以辦事公開帶動便民服務,提高機關效能。
(二)加強督促檢查,確保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效率
進一步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檢查監(jiān)督,加大年度考核賦分權重,并結合考核工作,定期不定期對政府信息公開、政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,將日常檢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總分,不斷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質量和效率。
(三)突出工作重點,進一步深化政務公開規(guī)范化建設
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會關注的熱點、難點問題,繼續(xù)推進公開重點領域信息以及社會公眾關注度高、公益性強、涉及面廣的政府信息,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和工作流程,提高工作規(guī)范化水平,充分發(fā)揮網(wǎng)絡及新媒體的效用,擴大信息發(fā)布的覆蓋范圍,確保政務公開工作更加規(guī)范開展。
六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
無。